1楼
- 店门口是
- 2020/1/30 5:09:08
我叫黄明国,今年62岁。2011年,我们组织100余人在新疆拜城县铁热克煤矿从事井下施工。当时由于过于轻信国有企业亏欠不了个人的谎言,在没有签订合同情况下做了几项工程,价值约1300万元(预算)。在9年讨要工程款工资款过程中,我心中五味杂陈,疑惑不解,企业欠款不给拜城县政府部门为何要死力保护,不惜违法,违反政策。
一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劳人部门为何不立案?2012年和2013年,由于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长期不给我们款项。我们工队的王龙小组和朱学武小组等人到县政府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劳人、信访部门都介入了,陈(音)姓县长主持,一直逼着我们自己解决。考虑到多种因素,我们借高利贷垫付了工资款,一垫就是9年。这么多年,当地主管部门为啥不依法立案?不按程序办理?
二是信访部门弄虚作假。2018年我们被迫无奈开始网上信访。拜城县有关部门竟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说问题已经解决,并且说我已“息诉罢访”,还制作了《息诉罢访书》,欺骗上级。2019年初,我按照逐级上访的要求,到阿克苏地区信访局递交信访材料,阿克苏信访局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并且说我的事情已得到解决,再上访属于无理访,如何解决的?我怎么不知道?
三是我从阿克苏信访局出来,乘坐中午的飞机回邯郸,在机场被机场穿公安制服的人员强制扣留。在机场警务站非法扣留我十几个小时,他们将我手机里各种信息删除(包括商务信息),还说我是社会不稳定分子。在内地亲友举报到公安部纪委后,才将我强制拖到“贵宾室”“休息”。后拜城县公安人员和铁热克煤矿人员把我强制带到宾馆至次日早。铁热克煤矿两名工作人员,一直监视我回到邯郸。这是什么行为?在此过程中没有给我出示任何法律手续。这算不算违法?我们垫付了这么多年工资款、工程款倒成了不稳定分子了?
四是我们在铁热克煤矿有9间办公用房,存放着价值几十万元的设备和公司重要票据。不知何时被矿方强拆,丢失大部分设备和票据。我知道后立即电话报警至拜城县公安局。我们给他们提供了我们购买房屋的票据和证人,还有丢失物品的清单,至今没有立案他们给我们的解释是,不能证明财产是我们的,还有我没有到场做笔录等等,这能站住脚吗?
我非常困惑!就这么个简单的事情,搞这么复杂。欠债还钱,自古至今就是这个理。现在有法,这些政府部门为什么违法违反政策死力保护呢?当我问到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时,他们说为了保护当地大型企业,保护投资环境,这似乎是个道理,不惜违法,有担当!但我想,光有大型企业投资就能建设好新疆吗?不需要民营企业和基层劳动者吗?就不怕千千万万支援新疆的民营小企业、农民工们寒心吗?这难道不是强强联合,欺压弱势群体吗?